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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民乐县支持和促进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87/2025-00069 发文字号 民政办发〔2025〕24号
关键词 劳务经济 发布机构 民乐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5-04-25 10:51:58 是否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关于民乐县支持和促进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有关单位:

《民乐县支持和促进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


民乐县支持和促进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关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部署要求,激发全县劳务经济发展活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稳步增加城乡富余劳动力收入,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快建立开放化、规范化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推动劳务输转规模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功能健全、服务闭环、运转高效的大劳务格局,全县规模以上劳务服务企业达到4家以上,培育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劳务经纪人100名以上,支持返乡农民工等新建经济实体20个以上,带动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8万人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构建大劳务格局,夯实群众就业基础。

1.优化整合人力资源服务职能。推动全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能整合,优化人力资源、人才服务、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创业孵化等功能,创新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与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的匹配度,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或承接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促进城乡富余劳动力多元化转移就业。

2.构建培训输转就业一体化供需对接机制。坚持以需求定培训、以培训提技能、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增收入,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健全完善“技能培训+劳务输转+就业服务”的培训输转就业服务一体化运营机制。聚焦全县重点产业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县域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能力,完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搭建产业发展与群众就业的桥梁。

3.提升劳动者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建立部门联动培训机制,发挥人社、住建、应急管理部门培训职能,重点针对电工、焊工等高空作业和特种作业工种,联合开展针对性培训,使培训后劳动力同时持“培训合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及时落实培训补贴,提升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主动性。推行“岗位需要+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的项目化培训,使广大劳动者都能通过技能培训获得就业岗位,增加劳务收入。

4.培育壮大劳务经济主体。联合市场监管、税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形成全县劳务服务企业数据库;全范围、多层次、针对性及时了解劳务企业生产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通过“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推动惠企政策“直通、直达、直感、直享”,切实发挥劳务经济市场主体在企业招工、输转就业、发展经济桥梁纽带和催化促进作用,推进农村劳动力组织化规模化转移就业。

(二)坚持引扶育并举,全力优化人力资源供给。

5.实施营利性劳务服务升规入库企业“保产增值”行动。落实升规入库企业“一企一策”跟踪服务机制,从贷款贴息、税收优惠、手续办理、企业用工等方面强化支持,积极扶持企业上规模创效益。鼓励支持劳务服务企业参与全县政府建设项目、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对升规纳统的劳务服务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奖补、创业担保贷款、稳岗返还等政策上予以支持。

6.实施劳务服务行业近限企业“提能达标”行动。以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将成长性好、创新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劳务服务企业纳入劳务服务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发展计划。定期深入企业,全面掌握企业生产订单、产能发挥、资金账款、市场形势等状况,全面加强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原料、资金、用地、人才等难题堵点问题,通过政策扶持确保近限企业稳定生产,稳步增收。做好企业升规入库前指导帮扶,力争培育一家,入库一家,壮大一家。

7.实施县域劳动者返乡创业“归雁兴民”行动。加强与县内外专家人才、企业家以及优秀创业者的对接联系,适时召开返乡人才看家乡等活动,变“乡情资源”“人才资源”为“人才资本”。鼓励支持县域外人才回乡创业和开展招商引资等活动,在税收减免、产业扶持、人才奖补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建立“一站式”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为返乡人才提供政策解答、创业担保贷款、生活补贴申领等各类人才服务事项。落实返乡就业创业人才住房保障、交通出行、医疗卫生等方面待遇,及时展示优秀返乡创业人才风采,持续扩大归雁效应,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返乡创业服务家乡。

8.实施民乐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破冰展翼”行动。围绕“产业要素集聚、人才服务聚焦、就业信息集成、创业创新引领、便捷服务升级”功能定位,统筹民乐县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园等服务功能,引进市场前景广、服务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公司、密集型劳务企业等入驻、建设各要素有机融合,建设规范化、专业化、集约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我县产业发展和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有力支撑。

(三)发挥吸转带作用,不断拓展就业规模。

9.提升优势产业吸纳就业能力。依托全县特色农业资源,重点发展马铃薯、中药材、脱水蔬菜等优势产业,鼓励农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吸纳更多本地劳动力就业;推动工业产业培旧育新,做大实体总量,推动工业迭代升级,扩大用工规模。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特色文旅活动,带动发展物流、电商、康养、银发经济等现代服务业,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力争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以上。

10.提升劳务基地输转就业能力。深化“民乐憨小伙”“民乐俏手巧匠”劳务品牌建设,持续提升劳务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持续稳固新疆、青海、内蒙等传统劳务基地,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设立3-5个劳务服务工作服务站,为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发布、定向输转、权益保障等一站式服务。积极加强与广东、天津、福建、江苏等劳务需求大省开展劳务对接,常态化开展劳务对接活动,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渠道。

11.提升自主创业带动就业能力。优化创业服务环境,简化企业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推行“一站式”服务,提高创业便利度。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知识产权保护等举措,助力创业主体健康发展。结合乡村振兴、地方特色产业发展,通过“创业+产业”联动模式,鼓励创业者围绕农业、旅游业、手工业等开展创业。支持数字经济、绿色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为灵活就业者提供更多机会。

12.提升劳务企业服务就业能力。构建“个转企”“小升规”“规入统”企业成长链条,对符合条件的劳务企业,落实税收减免、稳岗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强化劳务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协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劳务企业的信用贷款产品,降低抵押担保要求,为劳务企业提供专项贷款和融资服务。

(四)提升多方位服务,切实保障群众务工权益。

13.推动城乡居民均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打破户籍、区域、身份限制,支持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求职地享受就业服务。持续完善就业公共服务功能,面向各类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就业服务。建好“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驿站),打造“15分钟服务圈”,推行“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推动政策、服务“一网通办”,提高服务效率。明确公安、工信商务等部门职责,切实做好境外输转人员护照办理和审批,做好跨国务工权益宣讲指导,保障好跨国务工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14.加大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聘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评定程序和条件,年内评定企业、农村实用人才职称400人次以上。鼓励农村实用人才、技术人才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银龄专家工作室”。严格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陇原青年英才等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申报工作。及时落实各类人才津贴待遇,有效落实特殊人才直报直评、特殊评价“绿色通道”。

15.开发针对性险种提升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经办机构针对劳务公司、劳务带头人、零工,开发短周期、易操作、高保额的个体和团体保险,以及“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保险产品,建立保险机构跨区域合作办理、异地勘察理赔等通办服务,降低劳务服务行业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带头人风险,全维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16.严厉打击各类恶意欠薪行为。建立劳动监察网格,按照项目建设周期节点,对县域内建筑、制造、餐饮等重点行业“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巡查。组织人社、公安、法院、住建等部门开展根治欠薪“四季行动”,重点打击“逃匿”“拒不支付”等恶意欠薪行为。对重大欠薪案件开展“一案三查”(查欠薪原因、查制度漏洞、查监管责任),对涉案企业同步启动税收、环保等关联审查。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将恶意欠薪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信贷等。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协调联动机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24小时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7.强化劳动法律维权服务。设立“民乐务工维权专线”,配备接线员,确保24小时在线答疑。建立“半小时响应机制”,接到投诉后,半小时内分类转交县维权中心,48小时内向投诉人反馈受理情况,切实保障群众务工权益。

18.做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入学住宿关爱活动。组织全县各类学校做好外出务工农民工子女住宿服务保障工作,外出务工农民工子女有住宿需求的,学校及时为其提供住宿保障。农民工子女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转学的,县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办理学籍转接手续有效解决农民工外出务工后顾之忧。

三、工作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人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统筹推进机制,健全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构建各镇及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全县劳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格局,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指导政策,建立劳务服务业发展目标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以全县劳务经济的长足发展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附件:1.扶持培育全县营利性劳务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的若

干措施

2.金融支持促进全县劳务服务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

附件1

扶持培育全县营利性劳务服务业企业

升规入库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县营利性劳务服务行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劳务服务行业企业实现“小升规”和升规后持续发展壮大,持续夯实营利性劳务服务业经济发展支撑,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1.建立培育发展计划。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部门联动、有序推进”的原则,立足县域劳务服务产业发展实际,以第五次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人社、统计、税务、住建、市场监督等部门强化协作,信息联动,重点关注一批成长性好、创新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劳务服务业企业,全力推进劳务服务业企业“小升规”培育,按营业收入挑选排列营业收入有望达到升规条件的企业,纳入全县升规入统企业梯次培育计划。争在稳固现有2家劳务服务行业规上企业的基础上,再培育1-2家劳务企业达标入库,充实规上劳务服务业队伍,持续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责任单位:县统计局牵头,其他单位配合)

2.增强培育的针对性。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跟踪服务机制,精准了解企业运行状况和面临的困难问题,定期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分析研判,从贷款贴息、税收优惠、手续办理、企业用工、项目承包等方面强化支持,积极扶持企业上规模创效益。对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及时上门宣讲入库政策,积极争取企业支持。对已达规的企业申报资料“点对点”精准指导,强化升规入统申报工作规范化。(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监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职能部门配合)

3.强化项目支撑力度。立足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招商引资等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引导支持力度,在项目承包、劳务分包、劳务服务等方面,鼓励符合资质条件的劳务企业参与竞标,在积极参与全县经济建设的同时,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竞争力,为推动劳务服务企业营业收入稳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乐县扁都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配合)

4.强化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全县劳务服务企业通过发展生产达到升规入库条件。鼓励支持劳务服务企业参与全县政府建设项目、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对升规纳统的劳务服务企业,在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奖补、创业担保贷款、稳岗返还等政策上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配合)

5.及时疏通堵点难点问题。紧盯产业链供应链难点堵点痛点,定期深入企业,全面掌握企业生产订单、产能发挥、资金账款、市场形势等状况,全面加强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帮助企业解决原料、资金、用地、人才等难题堵点问题,为企业提供全过程、全周期服务,确保企业稳定生产,全面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力促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持续收集梳理企业融资需求情况,及时向各金融机构反馈,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组织召开“政银企座谈会”“企业家恳谈会”,精准匹配企业融资需求及难题,定期跟踪问效,确保融资服务工作落实落细。(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金融监管局分类负责)

6.严格政策执行审核。当年发生过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涉及非法经营、偷漏税、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本政策措施涉及的同类型奖补政策,当年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交叉享受。本政策涉及奖补,若申报主体同时符合国家、省、市相应扶持政策支持的,相关部门将积极协助有关主体优先申报国家、省级、市级奖补资金,申报上级资金后,县本级政策资金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交叉享受。

附件2

金融支持促进全县劳务服务企业

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及省市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对劳务服务企业的赋能作用,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提升行业发展质效,根据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措施:

1.搭建可选择性贷款支持平台。针对劳务服务企业管理运行实际,整合各政策性银行贷款产品,形成全县金融贷款产品服务清单,明确各银行贷款类型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办结周期、利率要求、担保条件、还款周期、经办地点及具体负责人信息,为劳务服务企业提供多样化贷款选择,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2.降低企业贷款成本及风险。鼓励各政策银行提供无担保或担保条件较为宽松、贷款周期长、利率低、还款灵活、转贷续贷简便的信用贷款。充分发挥各银行针对信用等级好、发展前景好的劳务企业开发的贷款产品助推作用,鼓励银行加大无抵押信用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开发通过“线上申领+线下办理”渠道办理的经办周期短,贷款额度大的信贷产品,增强企业获贷能力。对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劳务企业,量身定制科学还款计划,允许企业欠本还息、转贷续贷、延伸还款周期等,降低企业还款压力,防止出现企业信誉受损和周转资金断裂等问题出现,满足劳务企业用工招聘、工资代发、材料购置、项目投资等发展资金需求。

3.强化贴息贷款支持力度。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建立劳务服务企业专项风险补偿基金,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发挥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劳务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适当优化担保机制,推动担保机构与银行按比例分担风险。

4.搭建信息化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各银行为劳务公司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结算支付服务。鼓励经办机构为劳务企业提供批量支付和免费大额资金款项支付服务,安排“财务管家”对劳务服务企业资金管理、贷款使用、账务处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为劳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降低因用工单位拖欠款项导致的资金风险。

5.发挥商业保险保驾护航作用。针对劳务企业用工、组织化输转和季节性务工风险,整合各保险公司个性化险种,形成劳务企业“保险菜单”,适时组织保险经办机构与劳务服务企业、劳务中介组织、劳务带头人开展“客户答谢会”“产品推介会”等,集中推送保险政策,由企业和劳动者“点单”,为劳务企业等经营主体和劳动者提供保期灵活、跨度大、覆盖广、保额高的保险产品选择,积极搭建“劳务企业+劳动者+保险经办机构”三位一体的风险保障机制,鼓励建立保险机构跨区域合作办理、异地勘察理赔等便捷服务,有效降低劳务服务行业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带头人风险,全维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6.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推动“政银保”联动,由县金融监管局牵头,联合人社、财政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常态化开展金融机构、劳务公司沟通对接工作,定期开展金融支持劳务服务企业的效果评估,建立“企业满意度”考核指标,对帮扶力度不大,政策执行故意设置阻碍的经办机构约谈整改。推动成立“劳务服务金融创新联盟”,整合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等资源,动态更新企业融资需求数据库,提供“融资+融智+融技”综合服务,确保政策精准直达,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